(创23)“于无人处, 奋力为人”

犹太谚语云:“于无人处, 奋力为人”(pirkei avot 2:16), 这和另一犹太谚语“宁为狮尾,不作狐头”看似相反。他们的祖宗137岁的亚伯拉罕(创23:6)为何不“为狮尾”去追随受祝福的长寿老爷爷527岁的闪(创9:26),反而在受诅咒的迦南(创9:25)后代赫人那里作“尊大的王子”? 难道是按中国谚语“山中无老虎,猴子称大王”吗?非也,这叫“于无人处, 奋力为人”,指的是:何处缺人行主旨意,更是需要主的仆人站出来,因为全地皆应属于主(出9:29)。新约使徒保罗也是如此,专选无人传福音的地方去传福音(罗15:20),为了主工,“于无人处, 奋力为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