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利22)遵主为圣的诫命

Elimelich拉比说[1],一个人在不读经时,特别是当独自坐在房间里或无法入睡时,他可以怎样遵行哪条主的命令呢? 他可以默想主说的话(利22:32)“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, 却 要 被 尊 为 圣 ”,在他的灵魂和脑海中想象,仿佛在他面前燃着一股可畏的大火,燃烧到天上的中心(原文用语类似申4:11的火焰冲天),为了尊主为圣的缘故,他愿意打破了自己的本性,为尊主为圣而投身于火中。 因为人心中想法与实际行为之间存在某种不可分割的联系,所以,这个人就不再是在闲坐或躺着,而是在履行主的命令。 什么叫尊主为圣?在广义上讲[2],就是行事为人荣耀主的名。相反,就使主名蒙羞。在狭义上讲[2,3],如果宁死也不违反主的命令,那就是终极的尊主为圣。犹太人认为[2,3],大部份圣经律法可以(甚至应该)为了存活而违反,唯有不拜偶像,不奸淫,不谋杀,即使死也不能违反。这“尊主为圣”虽然抽象,但与“遵主诫命”联系起来,就很具体,怪不得这两方面是在经文上下文联系在一起的:(利22:31-33)“你 们 要 谨 守 遵 行 我 的 诫 命 。 我 是 耶 和 华 。你 们 不 可 亵 渎 我 的 圣 名 , 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, 却 要… Continue reading (利22)遵主为圣的诫命